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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课堂丨解读研发费用核算及归集

2024-05-18 10:13:25
十八大以来,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主要体现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方面,研发加计扣除的范围逐步扩大、加计扣除比例逐步提高,纳税人的核算申报不断简化。为规范公司研发费用的核算及归集,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现将研发费用核算及归集注意事项做如下介绍:

一、政策简介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二、研发费用核算原则

1、真实性

 “先立项和预算、后归集、再核算”。
 研发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应严格审批流程。
 可靠的原始凭据和证明材料。

2、准确性

 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非专职人员人工成本、非专用资产摊销成本合理分摊。
 资本化和费用化研发支出准确划分。
 依托施工项目实体开展的研发,工程成本与研发支出合理分配。

3、及时性

 研发支出单据齐全,及时入账,避免费用跨期。

4、协同性

 研发部门(主要由项目总工牵头)对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人力资源部对研发人员薪酬的准确性负责。

 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账务处理的准确性负责。

三、研发费用核算及归集注意事项

研发人员人工费用:

1、核算内容: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包括依托项目的研发人员工资,以及不在依托项目核算工资但也参与该项目研发的其相关技术人员。

2、归集注意事项:

(1)归集人工费用的人员名单要与项目立项书中名单一致,立项书中没有的人员费用不能归集到研发费用中。
(2)研发人员单列工资表,列明归属研发项目;工资汇总表月末结转时研发人员工资时标明研发项目;记账凭证摘要栏应写明计提研发人员工资。
(3)企业研发人员费用归集要按月连续归集,不能间隔归集或者集中一个月归集。
(4)研发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人员人工费用不包括补充养老(就是企业年金)、补充医疗、职工福利费,但此类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其他费用。
(6)由于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存在较多人员同时为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提供服务,在计算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时,需要采用合适的比例对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合理分摊,比如按照工时。

直接投入使用:

1、核算内容: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2、归集注意事项:

(1)分包工程结算支出不能归集到材料支出。

(2)车用、船用柴油支出不能计入研发费,车船用柴油非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燃料。

(3)研发租赁场地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文件规定可加计扣除的租赁支出只包括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房产租赁。

(4)办公用车租赁费、办公场地费用等非研发使用不能作为研发投入。

(5)设计、技术、检测、租赁等服务支出与实际发生业务不符。

(6)研发发生的电力支出,要在研发和非研发间进行合理分配。

(7)充分考虑材料与研发课题关联度,应有研发立项人员复核其材料领用种类和数量的合理性。

(8)试验段材料费,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前期都会进行现场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会消耗各种材料,这些材料费用符合高新政策中直接投入范围的要求,可以归入研究开发费用,但应注意外部证据的搜集。

(9)在项目当期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冲减对应的研发费用,在确认收入当年冲减。

折旧费用与长期摊销费用:

1、核算内容: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归集注意事项:

(1)非研发设备折旧支出不能计入研发费用。

(2)研发设备折旧要连续。
(3)用于研发的房屋折旧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4)存在同一固定资产服务于多项研发项目的,在计算不同研究开目发生的折旧费用时,需要采用合适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比如按照工时。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1、核算内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应根据财务核算规定按期费用化。

2、归集注意事项:

(1)非研发无形资产摊销支出不能计入研发费用。

(2)无形资产摊销要连续。
(3)存在同一无形资产服务于多项研发项目的,在计算不同研究开目发生的折旧费用时,需要采用合适的比例进行合理分摊,比如按照工时。
(4)项目财务资料年中间形成知识产权、专利权支出,应该转无形资产,后期发生的费用不能继续进入研发费核算。

设计费用:

1、核算内容: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归集注意事项:

区别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设计费,工程类企业的研发课题更多的是依托工程在进行,设计单位的设计活动可能同时涉及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如设计单位能分开提供票据,则可将与研发活动较为匹配的部分直接计入研发支出;如设计单位不能分开提供票据(即仅提供了一张大额的设计票),则需在研发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分配,即有合理解释,在设计合同或研发课题有相关数据记载。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1、核算内容: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核算内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归集注意事项: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

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1、核算内容: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归集注意事项:

(1)按照加计扣除要求,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10%。
(2)非研发人员差旅费用不能作为研发费用列支。
(3)差旅补贴不能作为研发费用计入。
(4)补充养老(企业年金)、补充医疗、职工福利费可以按要求计入此项费用。

四、研发费用归集其他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要在研发项目持续期间归集,不得早于立项时间,不得晚于成果转化时间;同时研发费用归集要及时,避免年底突击归集和跨年费用归集情况发生;归集的研发人员人工费应与研发项目立项起止时间一致;
2.研究开发费用中人工费、折旧费在研发课题持续期间应在每月不间断归集;材料费应根据研发课题的进度进行归集,可以每月不间断归集,也可以在年度某几个月归集,具体应征询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其他费用在费用发生时进行归集;
3.研发支出归集凭证填制及摘要要规范。摘要中要体现** 研发项目**费用支出字样;凭证附件要有支撑性资料,例如发票、合同、出库单、分割单、折旧单等;
4.各单位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应参考研发项目预算,依据相关原始票据等相关资料核算。凡是发生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相关业务必须单独记录,单独填列财务原始单据,单独报销反映,相关单据上要标明研发项目名称,做到业务活动明确,费用归集清晰,采用统一规范格式;
5.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包括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计入,对于能够明确是哪个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就直接计入该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成本明细账户,如人工费、材料费;二是间接计入,对于是几个研究开发项目或者是研究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如生产项目共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则需根据成本计算对象的受益程度,按一定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如固定资产折旧或租赁费,需要找具有关联度的权数进行归集。
文章来源:天津深基工程有限公司